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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正大的暗恋 1

对于方遥来说,这样的人不过是个名字而言,是一个被人念出来都有荣耀感的名字罢了。

这样的人离她太过遥远,她用尽身上全部的力气奔跑,才能和他并肩。

在追寻他的路途中,不知道要摔多少个跟头,流多少血,方遥原先觉得不值得,不值得为这样高不可攀的人浪费一丝一毫的汗水,她只需要做自己的透明人。

后来,她才发觉是对自己的高估。

毕业典礼开始了有一阵,校合唱团的人站在学术报告厅灯光亮起的舞台上。

女生脸上涂着脂粉,苹果肌饱满发亮,每个人都是高翘的马尾,额头也被梳得光亮,正到膝盖的百褶裙,不短不长刚刚好。

女生们手拉手唱两个声调交织的《送别》,具体的细节方遥如今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那些女孩们的长相也记不清,不过她至今依旧能感受到那就是美好。

女孩们的油光,女孩们不算美艳的五官,女孩们充满希望的青春痘。

青春里的人即使不算美,那也是美好的。

方遥和周念没有通行卡不能去内场,只好在二楼看台上。

看台上的人更多,大多是女生,就干脆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们一点都不嫌弃那冷冰冰的水泥地,她们三三两两地低着头暧昧地讨论着什么,稚嫩的脸颊上红润饱满,因为兴奋,粉刺若影若现。

程易轲穿着一中的灰红交织的秋季校服,他的个子很高。

主持人是个一米七不到的,戴着眼镜的小男生,站在程易轲旁边实在很不协调,当主持人说话的时候,程易轲微微弯了腰,然后礼貌地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

头顶的灯光从他脸上打过去,方遥看到他的眉眼清秀,眼神十分沉寂,湖泊一样的宁静。像是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在与旁人眼神交汇时,他会自动的,或者说本能的展现礼貌温柔的一面,鼻子是他最为挺拔的部分,这很容易在灯光的照耀下,使得他脸上暗影耸生。

明明是在宽广的阶梯教室,方遥却感觉她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玻璃罩里,她连呼吸都是困难。

可是他很自然,每一个眼神划过,都很流畅,他抬起拿话筒的那双修长洁白的手指,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

方遥隐约听到女生们蠢蠢欲动,被压低说话透露出兴奋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程易轲。

从这些声音里,方遥知道了,这就是程易轲。

那个在别人嘴里传言的名字,全市中考,出自于大名鼎鼎的南城教育学者,c大新闻系教授程静怀的丹青妙笔。

方遥不喜欢这些老掌故的大作,老的掉牙,都是过去人的那套教条,七零后看不惯八零后,八零后便看不惯九零后,不过零零后最倒霉,因为大家都看不惯。

不过方书湛倒是很喜欢程教授的文章,程教授的读者还是很多的,曾经的一篇教育论的文章在南城无人不知,一时间洛阳纸贵。

每次看到爸爸把这位程教授的大作当至理名言在家里诵读时,方遥总是不阴不阳地念叨一句,“看他还不如看周国平呢。”

方爸努了努嘴,“小孩子,懂什么!”

方遥戴上耳机,里面放着周杰伦的《开不了口》,然后把音量调的很大。

她在成长过程中默认了和爸爸永远不会对齐的态度。

初中高中部靠在一起,方遥曾偷偷去过高一(12)班的那层楼,那层楼的楼道比初中部的更宽,更大。

每次路过高一(11)班的那一层楼时,面对教室的银色的门牌,她总是会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抱着书本快速走过,这样的计谋无数次被她运用的融会贯通,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

直到有一天,她在路过高一(11)班的前门时,被飞来的一颗球吓了一跳,原本就全神贯注的她手一松,怀里的书猛的掉地,。

很快,里面冒出一个人,对方遥招手说抱歉,方遥仓皇地看了一眼,那人是个皮肤黑黝黝的高个男生,长相一般但是浑身散发着阳光和积极,这是程易轲所没有的,程易轲所表现出来好学生的积极向上,总是带着勉强的成分。

男生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啊,同学,没,没砸着你吧?”,说完,他挠挠头。

看起来不是常和女生说话的人。

他看了眼地上的书,二话没说迅速弯腰捡起了,他看了两眼,九年级的政治和语文书。

他带着疑虑地递给了方遥,递给她地时候,他地眉毛皱成一团,可能他并不明白这个初中生为什么会到高中部的楼层上来。

转而困惑地问,“初三的?”

这么长时间,方遥暗自计划好的阴谋居然被这个人给搅乱,方遥慌乱地从他手里拿过那几本书,愤恨地看了他一眼,刚想走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依旧是那个能够阻挡她一切人类正常行为的声音。

“陈逸飞,你干嘛?题说着一半你怎么跑了?”,一个高大俊秀的男孩手中转着一支笔,另一只手拿着测验用纸从教室前门出来。

方遥走不动道,她看了那人一眼,那是她的那种,她不要做一个可笑的跟踪者,一个失败的偷窥者。

方遥一直跟自己说,我是喜欢他,不是暗恋他,跟那些学校里暗恋他的女生不一样的。

她一度害怕暗恋这个词,仿佛这个词一旦说出,就预兆着感情的无终,讽刺你的一厢情愿。

按照一中初中部的历年排名统计,只有排在年级前100名的人,才有机会步入一中的高中部。

而方遥的成绩一直徘徊在150名左右,想要从300名变成200名很简单,你只要努力下功夫死背书就好。

可是如果你是150名,想前进到100名,却是比登天还要难的。

初三学年一开始,每个班的班主任便开始出动,开始找班里的学生谈话,比如问你最近学习怎么样啊,是想考高中还是早点工作上职校啊。

方遥初三的班主任是个老谋深算的老头,老头有一次班会课的时候,拿了一大摞传单来班上,他清了清嗓子,“啊,我这里有一些不错的职校招生简介,有需要的同学可以问我要点来看看。”

想都不用想,鸦雀无声,老头尴尬地笑了一笑,意味深长地看着正埋头苦读的大家,“其实上高中也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嘛,人生还是有很多种可能的嘛。”

现在想想,他说的还真有道理,不过那时候的他们没有一个听进去,一路奋战在学有所成这条道路上。

老头在周五的自习课上把方遥叫到教室外面,问道,“你的成绩是班里比较好的,心里面有想考的高中吗?我觉得人民中学不错,学习氛围也好,在附中和十三中附近,而且在同等的b级高中里它的二本率是最高的,女孩子学文科很不错,你又这么文静…”

方遥斩钉截铁,打断了老头的一番好意,“一中。”,理所当然,老头愣了两三秒,只见方遥笃定,“老师,我要考一中。”

老头有些惊讶,方遥在他眼里一直那种有一百说五十的孩子,今天方遥的态度让他大跌眼镜,甚至他在想这孩子到底受了什么刺激了?

不知怎么的,这句话传到了数学老师的耳朵里。

方遥的语文和英语十分拔尖,可是数学却是拖她后腿的一门课,120分的卷子,她能考到96分便已经是发挥超常了。

有一次数学的月考,方遥卷子做的很差,只考到了80分不到,数学老师的外号是魔王,她每次站在讲台上,会给人一种她要吃了你的错觉。

这个外号的缘由是因为这老师特爱穿长靴,而且春夏秋冬一季不落,她本身就很壮硕,再踩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学生跟在她身后问题就跟她出门遛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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