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李煜就想看看血刃的战斗力。
那时候还没配备唐刀,李煜爱惜这些士卒,也不敢贸然动用出击,就算损失掉一个,那也是掉肉般的感觉。
欧阳狼也一样,他是跟这些士卒感情最深的人之一。
如今,血刃配备唐刀已经近十天了。
这些士卒早已熟悉了自己手中的刀。
这日,擂鼓喧天,战旗迎风张牙舞爪般的舞动。
李煜和欧阳狼站在点将台上。
李煜每次看到这些士卒都会会心一笑,他爱这些士卒,今天也是一样。
李煜大声道:“你们可熟悉了手中的刀!”
“熟悉!人在刀在,刀毁人亡!”众将士齐声大呼。
“你们手中的刀是用来干什么的!”
“斩贼杀敌!斩贼杀敌!”
“你们可有斩贼杀敌的勇气!”
“有!有!有!”
“好!”李煜大喝一声,“今天我就让你们去用手中的刀杀贼拔寨,开始你们立功的征程!”
“杀贼立功!杀贼立功!”
这些人久经训练,吃惯了猪牛羊肉,是该出去畅饮敌人鲜血了。
上阵,见血。
是一支军队走向成熟,变为精锐的唯一途径。
天下间的精锐都是从一次次血战中成长出来的,因为就算训练再多,没有实战,也不能让自己的军队成为精锐。
人的勇气、胆量、坚韧都是要在战场上真正磨砺出来。
所以,李煜找了山贼来练兵。
这处山贼据说早就盘踞再此,南唐曾也多次派兵征战,却始终无功,因其并不怎么猖獗,所以朝廷也在忍着。
可是,有时候李煜并不是一个多能忍的人。
在金陵城外六七百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山,山并不出名,出名的是这个山上的贼寇。
寇首叫路风,旗下有将、有谋士。
李煜早就派人打探过山贼的消息了。
大清早,欧阳狼便带着血刃出发了,血刃的脚程非常快,晚间就已经到了距离山寨不远的地方扎了营。
大帐内,欧阳狼坐在帅位上,李煜并没有随军出来,带军队自然便是的是欧阳狼。
其下,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九个队长。血刃目前被分为九个小队的,前八队每队一百人,第九队一百二十人。
队长的职位相当于军侯。
还没出来之前,欧阳狼是有点激动的,现在事到临头,他却反而失去了急躁,显得非常沉稳。
山寨里面也是有探子的,这么个急行军到达山寨左右,当然瞒不过山寨里面的探子。
“回禀大王,军队已经离我山寨不足百里!”一个探子报道。
路风问道:“多少人?”
探子回道:“不足千人。”
路风旁边一人又问道:“他们行进的方向可是正对我们而来?”
“是的!正是对着我们的山寨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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