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庐陵王来到大凉的乐都城外,见前面有个村落炊烟袅袅,忽然心生倦意,暗自说道:“走了这么多的路,何日才是尽头?!干脆就落在这里吧。”
宋悦——应当说是苏护——当真就在此停留下来,他在村里买下一间破旧的木屋,又从一家大户手中租了十几亩薄田,依他看来,既然决心做个农人就要有个农人的样子,为此,他又特别置办了一些耕种的家具。
“耕则问田奴,绢则问织婢。”他虽然不曾耕过田,却并不意味着这有多么难,二十四节气摆在那里,只要随着时令跟人家学着做就可以了。
村里人对这位新来的定居客并不排斥,毕竟定居这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凉王带着他的部队从周围各国掠夺而来的,汉人占了多半,其余则是匈奴、鲜卑、丁零、铁弗、羯、羌等胡族,小小村庄,鱼龙混杂,全然一副乱世的缩影。
苏护对这种混杂居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感,而对于胡人那种粗俗并野蛮的印象也渐渐地大为改观。在他看来,这些胡人和汉人一样都是天地生灵,一样的淳朴,一样的勤劳,一样的善良,一样的招人喜欢,虽然有些人看上去确实有些傻,可是并不坏,于是也就显得不是那么惹人厌。苏护觉得这样的环境很是有趣,至少要和之前生活中的那些风土人情大有不同。
这些使得他对故国的思念有些减缓,如此一过就是三年,凉历平和六年,庐陵王十八岁了。曾经熟悉的土地变得陌生,曾经陌生的土地变得熟悉,甚至他对自己的名字都有了一些淡忘,他知道自己叫宋悦,可他也喜欢那个新名字——苏护。
如此奥妙的轮转之中,他又结识了两个新朋友。说是朋友,其实他们只是邻家儿女,走动的多了,也就熟络起来,因为,意气相投,遂为知己。
男的叫钟离秀,住在苏护家的西院,比苏护小一岁,他出生时遇到雨天,雷声滚滚,坊间传言此种情境出生的人必属战神,后来,也许是受了那惊天神雷的影响,他以此自居,练就一身的惊天蛮力,二百来斤的巨鼎,他竟可以单手擎起来。
但是钟离秀并不想去为凉王卖命,并躲过了几次朝廷的征召。到了现在,钟离秀虽然没有成就什么战神,却成了一个种田和狩猎的好手。村南的雁山曾经有只白额猛虎流窜为患,伤人无数,钟离秀听言,提着一把牛耳短刀就进山狩猎了,第二天,他就扛着那只白额猛虎的尸体回到了村子。当然,苏护结识钟离秀,更欣赏的是他的直爽。钟离秀胸怀坦荡,从不做作,心机也是少得可怜。因为两个人都爱喝酒,苏护干脆就把自己家的十几亩薄田种满秫谷。一年到头,除去上交一半给督粮官,余下的就全都拿去酿酒,两人常常在苏护的木屋喝到不知今夕是何年。
还有一个朋友是苏护家东院的女儿,名字叫做游雅,年龄与苏护相当。只不过游雅是个鲜卑族人,生就有鲜卑人的白净,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尤其弹得一手好琵琶,即便放到整个乐都城里也是凤毛麟角。游雅的才气与美貌远近闻名,登门求亲者也是络绎不绝,上至将军王侯,下至平民百姓,可是游雅一概看不上眼。
采桑纺线之余,她更喜欢背着琵琶随着苏护和钟离秀去爬山赏景。钟离秀曾经毫不掩饰的问她是不是喜欢苏护或是他,游雅只是略带忧伤的说她的父母是不会让她嫁给一个汉人的。
初来乐都之时,苏护只觉得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习惯了这里的粗茶淡饭之后,他也渐渐体会出了其中的妙处,而这种感受是他在王府生活时从来没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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