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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100

只能说是对方太过大惊小怪了。</p>

沈圣凌也懒得去解释什么,淡漠目光看向黑痣男子的瞬间,漂浮在眼前的那颗子弹就化作一道光芒,黑痣男子随即鼻腔一声闷哼,接着,表情惊愕地缓缓倒了下去,而在他眉心处则出现了一个枪眼,鲜血溢出。</p>

一死一伤。</p>

这就是暗杀沈圣凌的代价。</p>

对于死人,沈圣凌早已司空见惯、屡见不鲜了。</p>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p>

对于近代所创的‘男儿行’,当沈圣凌第一次听到过褒贬不一,相较于他的话,还是比较喜欢和他有过一场师徒情分的李十二的侠客行。</p>

因为,在那个颠肺流离,差点就被仇家杀死的日子下,这个李十二饮完他的一碗灵酒,醍醐灌顶,有感而发,然后,即兴创出了这首‘侠客行’。</p>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p>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p>

侠客行,十二列,一百二十字,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两句了。</p>

将当时李十二被仇家追杀的窘迫和凌厉反击,杀人不留情,描写的非常现实。</p>

而他,活了数千年,死在他手上的人,又会少吗?</p>

“说出是谁派你们来的,你,便可活了。”</p>

沈圣凌对着另外一人开口,那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语气,仿佛能将这间小酒馆给冻结住了,瞬间吓得对方魂飞魄散,静若寒蝉,为了保命,战战兢兢赶紧说道:“是是是……佛爷派我们来的。”</p>

沈圣凌闻言心里冷冷一笑,果然不出他所料,还真是这个佛爷,看来,上次的教训是没能让他长记性,所以才会报复。</p>

“带着尸体离开这里。”</p>

“是是。”</p>

听到这话,受伤的那人,咬紧牙关,表情吃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来到黑痣男子跟前,将尸体背起,跌跌撞撞地逃离小酒馆,最为恐怖的是外面还下着漂泊大雨。</p>

沈圣凌对着碎成两半的桌子,手一点,一道金光射出包裹住桌子,在金光沐浴下,桌子奇迹般地复合在一起,然后,沈圣凌又对地上的血迹清理了一下。</p>

几分钟后。</p>

他一袭白衣,右手抱着小黑,左手撑着一把伞,走出了忘忧小酒馆,迎着暴风雨前行,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中。</p>

此刻,他或许只差一柄佩剑了。</p>

踏雨夜,仗剑行,只为去杀人。</p>

辉煌时代夜总会。</p>

坐落于南区最为繁华的酒吧一条街上,这里灯红酒绿,车来车往,纵然风雨交加,依旧抵挡不住都市丽人们的风情。</p>

而在这一刻,白色长衫的沈圣凌徒然现身街头,双脚踩踏地面雨水,溅起朵朵水花,如果有眼尖之人就会发现,他的一双布鞋,自始至终都未沾染到一滴雨水,一步又一步,不徐不疾的朝着辉煌时代夜总会走去。</p>

过往车辆和店门口的人,纷纷神色颇为好奇的打量这个身穿奇怪,抱着小狗,特立独行的人。</p>

“咦,这个人好奇怪啊。”</p>

“是啊是啊,你看他穿的是什么,还有,抱着一只黑狗。”</p>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模仿古代人穿衣风格。”</p>

“可能是在cosplay(考斯破累)。”</p>

一路走来,沈圣凌忍受旁人指指点点。</p>

当他来到辉煌时代夜总会门前,微微扬起雨伞,抬起头颅,深邃眼眸打量一眼,随后,在门童一脸古怪神情下,走了进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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