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小说网

第3章 规划3

既然获得了第二次生命,他没理由糟践,他想要好好活下去。 因此,许亚准备尽量每天都做一次明日规划,让日子尽可能有盼头一些。 </p>

他在刚穿越时大致整理过房间中的物资,现在准备更细致的记录下来。 </p>

首先是食物。 </p>

压缩饼干六块、巧克力三块、全麦面包一块。 </p>

剩下的便是一些农产品。 </p>

主要是一种名为“豆薯”的作物,原主自己也在种植,这玩意种植方便、极易成熟,可生吃也可水煮。 </p>

豆薯的种植不需要多余的种子,只需将一颗完整的果实种下,每日适当浇水——甚至不浇也可以,十五日左右就能成熟一次。 </p>

但它同样存在缺点,例如,占肚子且不顶饱,吃一颗就有极强的饱腹感——吃不下一点其他食物的那种饱腹感——但最多2小时后,就会感到饥饿。 </p>

虽然对人体无害,连续三次食用易引起微微腹痛。 </p>

不过末世嘛,计较不了那么多,在原主记忆里,许多人类聚居地都在大批量种植豆薯作为主要食物。 </p>

至于其他种类的食物—— </p>

“栗米”,有些类似于大米,生长周期长,但易于种植; </p>

“咸干”,可以提供咸味的作物,无法自行种植,存量不多; </p>

一条风干的野兔肉,是仅剩的肉食了。 </p>

其次是工具。 </p>

——手枪一把,还剩下六枚子弹。 </p>

这还是许亚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接触真枪,枪身满是磨痕。 </p>

原主枪法一般,因此没有留给他什么射击的诀窍,实际上,原主也已很久没有碰过枪了,每次出门还是以刀为主。 </p>

砍刀两把,一把满是锈迹,另一把则寒光凛凛。 </p>

许亚提起砍刀试了试,身体素质在系统的提升下进步一大截,足够使用它了。 </p>

匕首两把,皆很锋利。 </p>

还有一把镰刀。 </p>

此外灵辉驱动的收音机、台灯、过滤器、钟表、电饭煲各一个,这三样虽消耗灵辉的速度不快,无奈灵辉数量实在是太少了,稍微一用就没剩下多少。 </p>

原主恨不得把一块灵辉掰成两块用。 </p>

灶台居然也有,很久没使用过了。 </p>

毕竟,生火,就会起烟,烟雾更容易吸引丧尸……和人类。 </p>

在末世,有些时候,人类比丧尸更可怕。 </p>

其余零零散散的工具一大堆,许亚大致分类记录了一下,暂且不细表。 </p>

最后—— </p>

水还是短缺。 </p>

许亚无疑是用铅笔在本子上点着,最终在“水”与“灵辉”两项上圈了圈。 </p>

水,相对来说容易解决。 </p>

冷凝器法每日都能获取到水,只是量不太多; </p>

至于去3000米外的小溪中打水,虽有风险,有技能傍身,风险也就可以接受了。 </p>

但…… </p>

灵辉是大问题。 </p>

灵辉,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电”。 </p>

别的不说,从外界获取的水,只有经过过滤之后才能放心饮用,若是不过滤直接引用…… </p>

有先例,五脏溃烂而死。 </p>

而过滤器,只能通过灵辉驱动。 </p>

许亚手中,现在还剩下一块半灵辉。 </p>

这让他升起浓郁的危机感。 </p>

——华夏人骨子里的“火力”不足恐惧症狠狠发作,恨不得马上搞个几万块屯着才放心。 </p>

只是,去哪里搞灵辉呢? </p>

依据原主记忆,两个办法。 </p>

第一,和探险队交易。 </p>

人类聚居地永远消耗大于供给,因此时不时就会派出探险队,或是打猎、或是去往废弃的城市、小镇中搜寻物资。 </p>

原主曾救过【曦明城】探险队成员,搭上了线,可以去往特定地点与他们进行交易。 </p>

——目前使用的灵辉便是来源于此。 </p>

第二,寻找灵辉矿。 </p>

只是,灵辉矿十分稀少,许多人类聚居地皆环绕灵辉矿而建立,现在无主的矿脉更是几乎没有了。 </p>

不过,原主记忆里,似乎有一个地方,可能诞生了灵辉矿! </p>

那处矿脉距离安全屋足有十几公里,且位于荒林深处,这可能是它未被其他人发现的原因之一。 </p>

此外,记忆里,此处矿脉似“还未成型”。 </p>

——灵辉矿竟不是经过漫长岁月演变而成的么? </p>

许亚有些不解。</p>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P小说网【pbook.net】第一时间更新《末世:我真不想杀丧尸啊!》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新书推荐

一觉醒来,系统给我每周两千万 扮猪打老虎 让你透视去赌石,你却拿来? 枪魂玄冥 极生灵 走开,我真不是正太魅魔! 重生后赘婿也能当渣男 种田游戏提现后我接手了万亩庄园 皇朝争霸!开局八百影密卫 变身毛茸茸,我在北宋搞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