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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那个时候我是个千金大小姐

次日玄凌带着孩子去了一趟公园,这里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孩子兴奋的不得了。 她带着孩子玩了儿童游乐设施,观看了海底世界,海豚表演,这个时候公园的鲜花都开放了,还拍了好多照片。 游玩了一天,晚上她带着孩子回了妈妈家。 苏枝铭昭看见孩子回来了,很是兴奋,做了不少好吃的。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电视,玄凌说起了离职的事情。 “玄凌,现在工作不好找,能干住的公司就别轻易离职。”铭昭规劝道。 “玄凌啊!你要不到他一分钱,一个人还带着孩子,没有了收入,可怎么成?”苏枝哀叹道:“虽然吃公婆的,喝公婆的,但是还是自己手里有钱比较放心啊!万一遇到什么事儿,没有钱,肯定是不行的。” “我知道,现在离职了,过一段时间,我再去找工作!休息这段时间,就照顾一下孩子,我上班的时候,孩子吃不好喝不好,我也很操心。” “人家别人家的闺女都过得那么好,咱们两个闺女一个过得不如一个,真是邪了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铭昭的头上已经有了很多白发。 “都怪咱们没钱,如果咱们家有钱的话,也能帮衬着姑娘一些,孩子们也会那么受制了。”苏枝埋怨道:“过去你们家是地主,家财万贯,怎么就一点都没有留下呢?要是留在现在,那可就值钱了。” “爸爸家里以前很有钱吗?”这话题玄凌感兴趣:“地主有多有钱?” “那个时候家里雇着佣人,家里良田百亩,都是雇人来播种收割的,金银首饰数不胜数,我每天出门都是怀揣着银元玩的,记得那个时候我给大家分银元的时候,那些小孩可是兴奋坏了,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明晃晃的东西。”铭昭回忆着过去,一脸的傲娇。 “听说我爷爷是校长,那学校是咱们家的吗?”炫铃来了兴趣。 “当然不是,但是那个时候校长的工资很高,很受人尊重,你刚上小学那会儿就是你爷爷送你去学校的,还记得不?”铭昭看向了玄凌。 “当然记得,那个时候非要将我送到学前班,要知道我都上了两年学前班了,按照我的年龄来讲,我完全可以上一年级了。”玄凌想起了那个时候。 “上两年学前班还一直跟不上别的小朋友,不上更跟不上,你那个时候要是好好学习的话,也不至于今天还在满大街找工作,你瞧瞧你哥哥姐姐,都是正式工,一干就是一辈子,所以啊学习才是唯一出人头地的路径。”苏枝开口。 “我也想好好学习,可就是学不懂学不会啊!”对于玄凌来说,学习是一大难事,从始至终就没有爱上过学习。 每天坐在教室里就想着什么时候放学,一上课就喜欢打瞌睡,老师教的学不会,问的答不上来,经常罚站那是常事。 “你哥哥姐姐,还有我都能教你啊!不过那样笨蛋脑子,教了也学不会。”苏枝埋怨着。 苏枝虽说是小学毕业,但是那个时候辅导玄凌学习完全不成问题,玄菲玄祯根本就不用她操心,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就是这个玄凌死活教不会,有时候气急了,打上一顿,但是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爸,那个时候你们吃的是不是也很好,是不是特别丰盛啊?”炫铃觉得那么有钱应该就是皇帝级别一样的待遇。 “确实吃的很好啊!蒸上一大锅的红薯,蒸上一大锅的馒头,再炖上一大锅的烩菜,熬上一大锅的糊糊,再煮上一大锅的玉米,那时候的生活太幸福了。”一谈起过去,铭昭一脸幸福的样子。 “那还好吃啊?”这跟炫铃想象的根本就不一样,她所认为的山珍海味一样都没有出现:“这不都是一些家常便饭吗?这些该不会是给佣人吃的吧?” “大家一起吃的,这在那个时候已经很丰盛了,因为那个时候人都很穷,连肚子都填不饱,如果能吃上这些,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铭昭回忆着过去。 “就是那个时候随时都会有饿死人的现象,我们一家人就你舅舅这一个男孩,全家当宝一样宠着,因为家里穷,只要家里有的都给你舅舅吃,全家人给他一个小孩子吃,都吃不饱肚子,我们那会儿经常都是饿着肚子的,你爸爸家有钱,吃得好,穿得好,不过也就是那几年,后来也没钱了,也是穷得吃不起饭,变卖金银首饰来填饱肚子。”苏枝家庭出身穷苦,所以从小就一直过着穷苦人的生活,饥一顿饱一顿。 “你姥爷那会儿给地主打工,累的晚年都是一身病。”苏枝继续说道。 “如果放在那个时候的话,我是不是就是地主家千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很幸福了。”玄凌笑着看向了铭昭。 “对,你就是地主家千金,吃好的穿好的,穿金戴银。”铭昭继续说道:“但是,还是现在的生活好啊!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那个时候比较封闭,哪有这么发达,不是有钱就能吃到很多东西的。” “海参鱿鱼,在我们那个时候根本就见不到。”铭昭继续说道:“所以啊!我们那个时候吃的东西虽然不是很丰盛,但是在当时那个时代,已经很了不起了,因为平常人家根本吃不到那些。” 确实,时代变迁了,人们的生活富裕了起来,能吃到很多好吃的。 “所以啊!不要说哪个时代好,人们吃穿不愁生活幸福,那才是真的好!”铭昭很感念现在的社会。 “就是,还是新社会好,旧社会有成分划分,富的富死,穷的穷死,现在多好啊!大家基本都一样,谁也不会比谁有钱多少,大家不用看不起别人,只要有勤劳的双手,大家都一样幸福。”苏枝也很感念现在的社会。 “我也喜欢现在。”素来不说话晨晨忽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超市里有很多好吃,有很多我爱吃的。” 小孩子一谈起吃,立马就来了兴趣。 “对,我也喜欢现在的社会。”炫铃抚摸着孩子的脑袋,不是现在,她也不会有晨晨这么乖巧听话的好孩子。 “晨晨可比你那会儿强多了,这个孩子爱学习,成绩好,脑子好,可真是没有像了你。”苏枝夸赞道。 “就是嘛!晨晨乖巧听话,还学习好,将来长大一定了不起。”铭昭夸赞着。 确实,晨晨这个孩子从小就聪明,又爱学习,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写字,画画,所以没上幼儿园之前十以内的加减法他基本上全部掌握了,关键是根本就没人教的情况下,那都是孩子自己自己自学的,不知道的时候就问玄凌,玄凌告诉给他一次,他就牢牢记住了。 在上幼儿园之前,他都能写很多字了,那些都是在报纸上,书上见到的字,他就开始模仿,或者听到了哪句话,就问哪个字怎么写。 玄凌有时候也曾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有着一对文化程度很高且很有钱的父母的话,那么这个孩子一定很了不起。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所以挤破头报各种兴趣班文化班。 炫铃什么也没有给孩子报过,更没有教过孩子什么知识。 但是为了不埋没孩子的兴趣,玄凌在幼儿园的时候,老师说有一周的电子琴免费试听课,如果孩子感兴趣,那么就花钱报名。 但是孩子学了三天就不想学了,可能孩子在音乐方面没有兴趣吧! 孩子喜欢画画,这个玄凌早就发现了。 因为玄凌在家没事的时候,就跟孩子一起画画,玄凌有回话天赋,但是从来没有得到培养过。 所以偶尔间喜欢临摹,看到好看的画就画下来,孩子也模仿了她这一点。 看见什么就画什么,但是孩子最喜欢画的还是汽车。 刚开始的时候孩子能画一个大概轮廓,看上去已经很形象了。 但是后来在孩子不断的努力之后,竟然画的惟妙惟肖,做的手工小汽车简直如出一辙,惟妙惟肖太形象了。 所以迄今为止炫铃在孩子身上发现的就是学习方面的天赋和绘画方面的天赋,那简直就是无师自通。 但是玄凌没有时间接送孩子,也没有那项经济来源,所以只能当做业余的兴趣爱好罢了。 在妈妈家住的这几天,玄凌和孩子过得非常开心。 楼下有健身器材,玄凌会带着孩子出来玩耍。 在回到爸妈家的第三天,玄凌记得那天是个下午,她的手机响了。 一看不认识,玄凌还是接起了电话。 “炫铃吧!我是李俊,你怎么招呼都不打,就不干了呢?” 原来是李俊,玄凌感觉有点意外。 “我跟老板娘辞职了,她同意了,然后我就不去了。”玄凌实话实说。 “你的事情我后来也都听说了,之前我就没有发现竟然还有这些事情,你怎么不跟我说呢?我兴许能帮你啊!干嘛非要辞职啊!”李俊一脸的不解。 玄凌闻言,原来公司的人都知道了吗?这还了得,这样难以启齿的事情竟然传的人尽皆知。 如果周涛知道了这件事,该会有多恨她?会不会找她进行报复呢? 不过如果周涛没有收到什么惩罚的话,应该会有所收敛吧!也不会再去找她报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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