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玥送走了客人,走过来叫了萧云樱一声:“云樱,想什么呢笑的这样开心。” 萧云樱怎么好意思说自己在看银锭子,没出息的笑了都不知道:“没什么程玥姐,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把背篓里的五株雪耳拿出来:“我在山里发现了几株雪耳,拿过来给你尝尝鲜。” “好大的雪耳,云樱你这雪耳品相极好,能卖好几两银子呢,我不能要,你拿回去卖了能多买些粮食,眼看着要入冬了,你不得备些粮食过冬啊。” “程玥姐识得雪耳?” 程玥表情低沉了片刻:“以前,他进深山打猎,偶有遇见会采回来,我让他去卖了他也不去,就和精米一起煮成粥给我吃。” 萧云樱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就直接转移了话题:“没关系程玥姐,我发现了不少呢,其余的都卖了,这些是专门留给你的。” 程玥还想推辞,萧云樱抢在她开口之前把做法说了一遍:“长期食用雪耳不仅对身体好,对女子更好,可以美容养颜哦,程玥姐一点不心动吗?” 哪个女子不爱美,程玥被说的动了心:“那我就留下了,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银子。” 萧云樱立马沉下了脸,装作生气的样子:“程玥姐这是把我当外人了,之前给我布匹的时候我都收下了,我给你的东西,你却要给我银子。” “那怎么能一样,一匹棉麻布才多少铜板,你这几株雪耳,至少能买我十几匹最好的细棉布了。” “有什么不一样,左右不过是深山里捡来的东西,我又没花银子,借花献佛而已,程玥姐就别跟我来来回回的折腾了,我最不耐这个了。” 听萧云樱都这样说了,程玥没再坚持,调笑了她一句:“看来是卖了不少银子啊,说话都大气了许多,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萧云樱背上背篓:“以前我都没跟程玥姐客气,以后程玥姐也不必跟我客气,好了程玥姐,家里孩子还在等我回去做饭呢,我先回去了,以后再来自从说话。” “路上小心些。” “知道了。” 程玥送了萧云樱离开,心里想着她的确跟以前不一样了。 开朗了许多,但也有些过于大方了。 “这样也好,比一直郁郁寡欢的好,总不能低迷一辈子吧。” 出了锦绣阁,萧云樱抓紧时间先去了趟铁匠铺,定了一个铁锅,一把斧头。 斧头她做了些改动,比普通砍柴用的长柄斧头把手细了两分,短了三分,更贴合她的握力。 那是她准备用来防身的武器。 今日在陈府的虚惊一场给她提了醒,在这个权势至上,律法不健全,人命不值钱的社会,她得准备件防身的武器,防患于未然。 万一遇上了什么事,从背篓里拿出来不会引人怀疑,而且斧头属于利器,比菜刀看着还唬人。 至于敢不敢真的砍人…… 虽然她是接受现代教育长大的,敬重一切生命,但如果真遇到什么事,她当然选择保护自己。 她确定自己不会主动招惹别人,能逼她亮斧头的人,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人,那她也不必手软。 交了一两银子的定钱,萧云樱拿了铁匠开的票据。 一个铁锅一把斧头要二两三钱,真贵。 出了铁匠铺,萧云樱又去昨日买肉的铺子买了十斤排骨。 排骨四文一斤,因为带着骨头,又没有什么油水,除了大户人家不缺肉食会买,寻常百姓很少有人买的。 肉铺老板主动送了萧云樱几根骨头,昨天的还没做,萧云樱就没要,要了案板边上的一副猪肝。 大肠什么的,她是喜欢吃,但她懒得收拾。 而且超市的熟食区有卤好的大肠,她要猪肝是想回去炒着吃。 下水也不值钱,老板欣然送了。 把剁成小块用荷叶包好的排骨和猪肝装作放进背篓的放进超市,才想起来昨天的肉和骨头忘记放进冰箱了。 拐进一个没人的小胡同,进了超市在入口的推车里找到肉,仔细看了看,闻了闻味道,没变颜色也没变味,像昨天才买的一样新鲜。 真像她想的一样,超市里时间没有流逝,所有东西都可以保鲜,这可太好了。 确定了这一点的萧云樱心情大好,路过一家书铺,进去随便看了看。 拿起一本书翻了翻,繁体字,大部分她都认得,写的话就得照着来了。 买了一方砚台,一根毛笔,一根墨条,一刀纸。 全都是中下等的质量,一共花了她十一两六钱。 要不是今日卖了雪耳赚了不少,她可不舍得。 怪不得读书人少,一般人家怎么供得起啊。 她买这些是想画房子和家具的图纸,毛笔和纸超市虽然有,但毛笔上印有现代字,白纸太过光滑白净,是这个时代做不出来的,她不敢随意拿出来。 别的东西她可以说是在城里偶遇远道而来的胡商或者海外游商所买,纸是这片土地创造出来的,没有其他哪个大陆的造纸术比得上这片土地,她可不敢胡说。 万一被传了出去,遇上有心之人前来一探究竟,她得头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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