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进了院儿,曲大娘曲二娘正把晒干的马齿苋装进筐里。 “姥姥,秤买回来了。”高歌边从背篓里拿出大秤边说道:“咱称菜吧。” 曲二娘道:“歌儿,走了几十里地了,你歇歇,我们称。” 高歌脆生生应道:“好!”把鸡和鸡爪子送到井里。 曲大娘曲二娘称出了一斤干马齿苋,好大一堆啊! 曲大娘说道:“一斤干的就这么多,再泡开了不得装几个盆啊!” “姐姐,还要放肉呢!”曲二娘笑道:“怕是咱的盆不够用。” “姥姥,放多少肉合适呢?”高歌想到了实质性的问题。 “井里拔着的两块肉得有五六斤,先称一块剁成馅儿,调调看用多少。”曲二娘说着走去井边,将拔着的肉提了上来。想到高歌每次蒸野菜包子都放葱,就顺手拔了几颗大葱。 高歌接过葱,剥皮。 曲二娘称了称肉,三斤六两。 曲大娘已将干马齿苋泡上了,擦着手走过来,说道:“歌儿,将斤秤记下来。” 高歌答应一声,跑进屋取来笔墨和曲大娘给她做的“账本”,记下了马齿苋和猪肉的斤秤。 曲大娘曲二娘每人一块肉,咣咣地剁开了。高歌的小细胳膊可剁不动肉,她就回屋躺着歇歇,终是太乏了,只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听见曲大娘唤她。 “歌儿,醒醒!” 高歌睁开眼,伸了个懒腰,笑道:“姥姥,我都不知道就睡着了。” 曲大娘爱怜的摸着高歌的头道:“是太累了,小小的人儿就这样操劳。醒醒盹儿,吃饭了。” “嗯!”高歌又躺了一会儿,直到完全醒了盹儿才去吃饭。 吃罢饭,高歌催曲大娘曲二娘去歇息。曲大娘曲二娘剁了那么些肉确实累了,就将灶间交给高歌收拾。 高歌先将肉馅放进井里,又很快把灶间收拾干净,坐在枣树下继续发呆。送吴夫人什么礼物呢? 唉!想不出。还是做鸡爪子吧。看不见鸡爪子也不馋,看见了就忍不住了,鼻子里都是无骨鸡爪的味道,高歌吞了吞口水。 前世光吃了没做过,高歌凭记忆捣鼓了一个时辰,当一盘金黄油亮又泛着点微红的鸡爪子摆在曲大娘曲二娘面前时,她们着实被飘散的陌生又好闻的味道惊到了。 在大宏国鸡的吃法很简单——炖。只有皇室才有大厨用鸡肉做菜,那是普通百姓想都想不到的。富裕人家过年时会杀只鸡,鸡爪子炖了有味儿没肉,解不了馋,但也舍不得扔。 “姥姥,快尝尝。”高歌把碗送到曲大娘曲二娘面前。 曲大娘曲二娘每人拈起一只端详着,好像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咬了一点儿,细细咀嚼,有点甜,有点酸,有点辣,回味还有点麻。甚是好吃。 “歌儿,小厨神哦这是怎么做的?”歌儿最会把没人吃的东西做成人间美味,曲二娘越发觉得歌儿不是一般娃。她也曾看见过跟在可儿屁股后面,畏畏缩缩的那个小女娃,可不是眼前这般说话爽快,做事利落雷厉风行有头脑的。怎么就判若两人了呢? 曲大娘细细品味,忽然道:“是了,我说怎么觉着不一样呢,原来是没有骨头。” 曲大娘一说,曲二娘也恍然大悟,“对哦,没有骨头。” “一个小鸡爪子怎样去的骨头呢?” 古代没有激素、催熟剂,所有动植物都是自然生长,鸡啊猪啊的要一年才长大,才能卖或自己吃,因此不存在肉鸡(即激素鸡),也就没有肥大的鸡爪子。家养的鸡的爪子干干巴巴的,曲二娘觉得去骨头很困难,见高歌做的鸡爪子虽去了骨头,但还是完整的一个,不禁咂舌。 高歌嘻嘻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做,还担心把鸡爪子弄成碎渣子呢。” 说着,高歌捏了一只鸡爪子放进嘴里。 “唔,好吃好吃。”味道刚刚好,比她前世吃的有过之无不及。 这算成功了!高歌很为自己高兴。接着,曲大娘曲二娘就看见高歌一副小财迷的样子。 “姥姥,这东西一定好卖。” 果然,高歌是钻进钱眼儿里呢。曲大娘曲二娘都笑了。 曲大娘道:“歌儿,鸡爪子虽不值钱,但是不容易弄到的。” “是啊!”曲二娘接着道:“普通百姓一年到头也不见得杀只鸡吃,富人家虽常吃鸡,但一次也就炖一两只,即便人口多,多炖几只,咱们也要不来鸡爪子的,鸡爪子是分给下人吃的。” “这样啊?”高歌泄气了。在这个时空,推广美食真是困难重重。 高歌只得放下做无骨鸡爪的念头。 过了几日,树根叩响了大门。 小唐有事要忙,树根赶着马车,给高歌送来两只半大的猪。 可儿一见笑开了,“小黑长这么大啦!咦!树根哥,你抓错了,这不是小花。” 高歌也觉得那不是小花。身上没有花纹,两颗牙齿都长到嘴外边了。 “没错的,它们两个是单独养着的。”树根肯定地说道。 “它也太丑了。”可儿还是不信。 高歌猛然想起,小花是野猪哦,野猪的长相和家猪有很大区别的。雄性野猪有两对不断生长的犬齿,可以用来作为武器或挖掘工具,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小花不再是那个萌萌的小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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